關于2015級浙師大MPA碩士論文中期考核(預答辯)工作的通知
更新時間:2017-04-27 10:58:32點擊次數(shù):3833次字號:T | T
關于2015級MPA碩士論文中期考核(預答辯)工作的通知
各位專業(yè)碩士研究生:
根據(jù)《浙江師范大學研究生中期考核實施辦法》要求,為了保證研究生培養(yǎng)質量,規(guī)范研究生培養(yǎng)過程管理,決定對在讀碩士研究生的培養(yǎng)情況進行中期考核。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對象(凡是未參加論文預答辯者視為未參加中期考核;從2016年下半年(含下半年)開始,中期考核結果為合格,方可參加論文盲審及答辯。)
本次考核對象是指課程學習階段結束,將進入論文寫作階段的在讀碩士研究生。具體對象為:
(一)已開題的2015級MPA(雙證)公共管理碩士研究生(教育管理、文化事業(yè)管理、文化傳播管理方向不參加本學院的中期檢查);
(二)已開題的2014級教育碩士研究生(在職兼讀);
(三)其余延期畢業(yè)研究生(已開題);
二、考核內容
1.(MPA)課程學分:(2013級、2014級)不少于41學分(其中核心課程22學分,專業(yè)必修課8學分,選修課9學分,社會實踐與研討2學分——其中社會實踐報告占1個學分,研討包括聽講座占1個學分);(2015級)不少于37學分(其中核心課程18學分,專業(yè)必修課8學分,選修課9學分,社會實踐與研討2學分——其中社會實踐報告占1個學分,研討包括聽講座占1個學分)
2.(教育碩士)課程學分:不少于34學分
3.學位論文初稿(現(xiàn)場預答辯用)
4.實踐調研報告(已上交者不必再交)
5.《浙江師范大學碩士論文中期考核審查表》一份。(須導師審核簽名,如導師不方便簽字,材料寄到后需請導師聯(lián)系秘書確認)(見附件五)
三、考核內容涉及材料上交截止日期
1.學位論文初稿(按照學校規(guī)定格式打印成冊,A4紙正反雙面打印,封面顏色暫不作要求)(1式4份);(論文模板及要求見附件一、二)
2.已通過所在學院審核的實踐調研報告或實踐案例1份(作為社會實踐1個學分的要求)(之前交過的就不用再交)。內容要求:力求運用公共管理或者學科教學(思政)的相關理論,結合自身工作實際進行闡述,杜絕抄襲。結合自身工作實際闡述;格式要求:正文不少于3000字,并參照(MPA)浙江師范大學公共管理碩士(MPA)實踐調研報告或實踐案例范文及格式(見附件三)、(教育碩士)教育碩士實踐調研報告格式(見附件四)。(已上交者不必再交)
材料上交截止日期:2017年6月1日。
3.預答辯時間、地點:6月18日8:30開始(暫定)(具體分組名單和答辯地點另行通知)
4.郵寄地址: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(qū)迎賓大道688號浙江師范大學法政學院研究生辦公室邢晶老師 郵編321004,聯(lián)系電話0579-82298620,(建議使用順豐快遞,其他快遞公司信件學院不方便收取)。
5.預答辯QQ群:463439258,群二維碼見附件六。進群請實名備注“地區(qū)-姓名”。
注意:中期檢查的論文預答辯必須本人參加,形式與開題類似!
法政學院
2017.4.20